中國需要更嚴格、覆蓋面更廣泛、約束力更強的綠色包裝系列“國標”,少用或禁用木質和金屬做包裝材料,明確各類商品包裝用材、規定包裝成本占商品價值之比例,并將包裝用材和成本在商品說明書中標明,便于消費者監督。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早在2009年就曾出臺《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——食品和化妝品》,從2010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,該標準可用三個數字概括,即商品包裝空隙率不得大于百分之六十;包裝層數不得超過三層;包裝成本不得超過商品銷售價格的百分之二十。這是目前唯一的“瘦身”包裝標準,但該標準局限性較大,且執行力不強,市場上過度包裝大行其道足以佐證。
嚴格綠色包裝準入制和許可證,不符合包裝要求的商品堅決禁入市場,嚴禁銷售,直至吊銷企業生產許可證,真正從源頭上控制“豪華”垃圾。法國產香水和紅葡萄酒雖說是世界名牌,但全部用紙盒簡裝,因為法國《包裝法》禁止用木質品包裝食品和化妝品。這一點值得我們很好地借鑒。